复旦大学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中心(古籍所) 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
发布时间: 2015-03-19

复旦大学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中心(古籍所)

硕士研究生复试实施细则


一、复试工作由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,同时根据招生学科专业,成立若干复试小组,各个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位相关专业的教师或研究人员组成,并严格秉持公平公正、客观准确的考核原则。

二、对所有进入复试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,相关内容参照《复旦大学2015年硕士考生报考资格审查要求》。经审查,若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者,将取消其复试资格,初试成绩无效。

二、复试由外语口语(含听力)和专业面试加笔试两部分构成。其中专业复试科目如下:1、中国古代文学专业:中国文学史断代、文史哲综合知识;2、中国文学古今演变专业:中国古代文学史、文史哲综合知识;3、中国古典文献学专业:版本目录学、文献学基础;4、汉语言文字学专业:汉语史、文史哲综合知识。上述科目复试方式:中国文学史断代、中国古代文学史、版本目录学、汉语史为笔试,文史哲综合知识、文献学基础为口试。

三、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,加试(笔试)两门本科专业主干课程,各专业加试科目如下:1、中国古代文学专业:古代汉语基础、写作;2、中国文学古今演变专业:中国现代文学史、写作;3、中国古典文献学专业:中国文学史、古代汉语基础;4、汉语言文字学专业:中国文学史、文学概论。

四、复试成绩由各专业复试小组集体评议,复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权重为50%,进入复试考生按入学考试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年3月12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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