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4月15日,由复旦大学中国古代文学研究中心、复旦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研究所共同主办的“2010中国古代文论讲座”第十一期,邀请到了南开大学教授陈洪教授做题为“天人观——中国古代问路的主要哲思背景”的讲座。黄霖教授主持该讲座。 陈教授首先提出一个“皮毛论”,并以其为楔子展开了他的演讲。他认为,对于文学理论来讲,它所依附的“皮”有两重:一重是哲学(广义),一重是文学。古今中外,文论莫不孳生、依附于特定的哲学思想(广义)体系。另一方面,文论又必然关联于特定的文学实践——这既包括创作、欣赏,也包括传播、批评。然而,现今的中国文论面临着“失语”与亟待“话语重建”的问题,这就有必要重申文学理论的“两张皮”观点。而“天人观”是一张覆盖广泛的“皮”,它不仅仅是一种历史哲学,更令“究天人之际”成为中国千古有识之士的的哲理梦想。 楔子过后,陈教授又从先秦天人观开始梳理。他指出先秦时期的天人观源头比较复杂,儒家、道家等先秦诸子的思想言论都会涉及到这个话题。但以对后世文学思想中之影响而论,最为重要的是以《易传》为代表的“人天相应”观与以《庄子》为代表的“天人相对”观。为了阐明这两种观点,陈教授分别举了大量的文献记载为例。在论及两种观点之间的关系时,陈教授指出:先秦诸子有着比较强的“本体论”色彩,即要给“人事”带有本质性的追论。但中国古代的哲理思维不会存在着纯粹的哲理性思辨,很快就会将落到“人生观”的地面上来。“人天相应”是以“法天为则”,而“天人相对”则强调“屏人近天”(摒除人的要素,回到天的本真)。二者是相对的。这两个维度都体现了先秦诸子对道德观的审视和价值观的思考。前者注重道德观的色彩较为浓重,而后者注重价值观的色彩较为浓重。 将两类“天人观”阐述清楚后, 最后,